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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9-05-08 来源:任丘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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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在全市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兴起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市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按照市文明委2019年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开展第六届任丘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道德模范,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谱写新时代任丘发展新篇章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二、道德模范类别

  本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原则上每个类别评选表彰2名(群体),共评选出10名(群体)道德模范。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一)评选推荐为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任丘市公民(包括在任丘工作、学习、生活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道德模范候选人。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推荐参评“沧州好人”、河北省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

  (二)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各级各部门帮扶贫困群众的先进典型,向贫困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的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带领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注意事项: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种类别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的各届道德模范评选。

      四、活动安排

  (一)5月下旬,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的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参评人选资格、提名正式候选人、确定道德模范人选、组织当选道德模范到基层巡讲等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日常工作。

  (二)6月上旬,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

  1.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依托道德讲堂和道德评议会,采取属地推荐、部门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评选委员会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

    2.推荐时要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向评选委员会推荐。推荐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拟推荐候选人进行计生、公安、信访、纪检监察等方面的资格审查,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还需就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往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月评“任丘好人”“身边好人”“最美任丘人”“乡贤”“文明家庭”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推荐申报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到8月20日截止。申报人均需填写道德模范推荐申报表(附后),并附3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2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同时以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形式,于8月20日前上报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216723  电子邮箱:rqwmb@163.com

  (三)9月中下旬,评选公示表彰

  市评委会根据推荐材料和各乡镇各部门推荐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后,评选出20名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市评委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10名(群体)候选人为第六届任丘市道德模范,并报市文明委审批认定,于9月中下旬举行颁奖典礼,进行隆重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第六届任丘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出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道德模范,在全市树立可亲、可敬、可感、可学的楷模。

  (二)注重群众推荐。评选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广大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依托道德讲堂和道德评议会开展评选、推荐、表彰、宣传活动,形成“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的良好氛围,使学习、践行道德模范精神成为行为自觉。

  (三)坚持程序规范。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开透明,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查、遴选上报等各项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四)广泛学习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材料,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善行功德榜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要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镇要主动邀请道德模范到本单位做报告,传播道德理念,激发道德意识,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2019年5月8日

 



责任编辑:田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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